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紫小涵 2017-06-18 15:35:03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6〕13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石家庄市第二十二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50人。
(二)自主招生范围:长安区、裕华区、新华区、桥西区、高新区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一)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品行端正,对体育训练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明显的体育潜质或才能。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3日—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1.区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或到石家庄市第二十二中学高中部(石家庄市谈固西街4号行政楼一层)自主招生办公室直接报名。
2.自主招生学生通过网络报名后,将“自主招生报名表”打印一份,6月24日下午17:00之前将“自主招生报名表”和初中学段参加区级以上各类体育竞技比赛的成绩证书、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复印件留学校备查)交至我校自主招生办公室。
(三)资格认定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学生不允许兼报其他自主招生学校,一经查实报两所以上(含两所)试点学校的学生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报名结束后,我校根据报名信息,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与拟入围名单1:3的比例确定人数,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到我校领取自主招生测试准考证,进入测试环节。
四、测试和特长评定
(一)时间:2017年6月27日
上午9:00—11:00进行文化类测试(数学和语文两科)
下午14:30—17:30进行体育特长评定及面试
2017年6月28日
下午14:30—17:30进行体育特长评定复试
(二)测试内容:
文化类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察,重点考察学生综合运用学科知识的能力。
体育特长生测试项目限定在田径、足球、乒乓球和健美操等四项。测试过程须全程录像,影像资料由我校密封保存一年备查。
体育特长生测试标准参照国家二级运动员及考生所获相应比赛项目标准,并根据项目特点进行选择性测试。
(三)分值分配:综合测试200分(数学100分,语文100分),体育技能与特长评定及面试100分,共计300分。
五、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
(一)根据学生综合测试和特长评定成绩,于2017年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通过22中网站(www.22edu.cn)和学校公告栏公布公示。
(二)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2017年6月29日下午5:00之前向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予以回复。
(三)2017年7月2日上午,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及家长与我校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
(四)中考成绩公布后,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在中招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或石家庄市第二十二中学高中自主招生体育特长评定合格前提下,中考总分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50%以上者,我校予以自主招生择优正式录取,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报到手续。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自主招生已录取的考生,不需填报其他学校志愿,享受我校统招生待遇。
(五)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到我校报到,我校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并享受统招生待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需再填报中考志愿。
(六)我校将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初中毕业学校、身份证号、中考考生号等)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六、自主招生资助与奖励
(一)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实行“两免一助”(免学费、免住宿费、享受高中助学金资助)。
(二)学校以资助形式奖励部分优秀学生外出到全国体育类名校参观学习。
七、自主招生培养方式
对于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学校为每个学生设置体育专业训练和文化课学习两套跟踪档案,定期组织老师和专家进行分析和研究,确保学生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八、自主招生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
内容 |
|
6月23日-24日 |
全天 |
自主招生咨询、报名 |
6月25日-26日 |
全天 |
资格审查,并给入围学生发放准考证 |
6月27日 |
上午9:00-11:00 |
测试 |
6月27日 |
下午2:00-5:00 |
特长评定、面试 |
6月29日 |
上午12:00之前 |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十二中校园网、公示栏等位置公示 |
6月29日-7月1日 |
三天 |
公示拟录取名单, 并处理遗留问题 |
7月2日 |
上午9:00-11:00 |
学校和家长及学生签订自主招生志愿书 |
7月3日 |
全天 |
电话通知录取学生报到,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苏荟芳校长担
任,委员由副校长李松涛和教育处主任戴力伟、体育与外宣中心副主任王立志、体育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学生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监督委员会,由党总支书记王卉任主任,建立并完善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定诚信协议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三)咨询服务
地址:石家庄市谈固西街4号 邮编:050031
网址:www.22edu.cn
联系方式:0311—85080308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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