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6-12-15 17:07:06
(3)青少年应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第一、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义务教育是按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家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国家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从法定责任的角度必须认真、自觉受教育义务。
第二、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尤其要履行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遵守学校纪律,尊敬教师,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等最基本的义务。
第三、在当代,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已,才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享受现代文明,才能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多做贡献。
第四、受教育,权利和义务是合一的,不可分割,我们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同时,作为义务,受教育是不得放弃,必须履行的。
第五、我们今天的学习机会来之不易,父母的辛勤劳动供子女上学实在不易,当代青少年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把对祖国的热爱、对人民的忠诚、对理想的追求,化为学习的巨大动力,全面发展,报效祖国,振兴中华。
(4)成就说明:
要点:
第一:成就的内容:50年来的巨大成就;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某顼具体工作的成就,如经济方面、政治方面、教育方面、计划方面、保护环境方面等。
第二:成就的原因:社会主义本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发展战略和基本国策的实施等。
第三:今后的打算:继续坚持上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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