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四十二中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5-06-04 10:22:26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5〕1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2015〕7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2015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40人
(二)自主招生范围:80%的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初三毕业生,20%的其他县(市)、区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2015年应届初中毕业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身心健康、品质优秀,学业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
(2)具有外语特长;
(3)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的学生经家长同意个人自愿申报。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三毕业生,于6月23日到6月24日登录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校园网 www. sjz42 .com的《高中自主招生公告》栏,按要求制作自荐材料并交到学校门口招生办公室。
(三)自荐材料要求
(1)个人基本情况(包含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初中毕业学校、身份证号、中考考生号等);
(2)所在学校初三第二学期两次模拟考试成绩证明;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4)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以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包括荣获的各级各类综合或单项比赛成果及荣誉;在初中阶段荣获市、区优秀干部、三好学生等称号;校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各级各类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的证明材料;其它能体现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如小发明、小创作等获得专利,或正式刊物发表作品)
注:要求所上交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三、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学生的自荐材料,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确定120名同学进入测试和面试;
(二)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携带中考准考证到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参加测试。
测试时间:6月27日上午9:00—11:00。
测试内容:英语、数学。
(三)面试
1.根据测试成绩选择前50%学生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6月27日至6月28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3.面试形式为专家现场问辩或学生小组活动形式;
4.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心理素质、性格特点、思想品德、养成习惯、人生规划、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合作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十个维度,面试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四)录取办法
根据测试和面试的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于6月29日、6月30日、7月1在校园网上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可于6月29日下午5:00之前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6月30日之前予以回复。
(五)录取、报到及待遇
1.对经过测试已经拟录取考生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7月2日前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
2.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成绩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上100分的考生,我校予以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学生不需填报中考志愿。7月3日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统招生待遇。同时我校将正式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初中毕业学校、身份证号、中考考生号等)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为使自主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2015年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校长任副组长,教学的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落实招生的各项工作。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家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呢、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自主招生整个过程邀请区教育局纪检监察人员和家长委员会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三)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311-67697982 0311- 87168908
监督电话:0311-67677880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文苑街42号
邮编:050061本方案由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负责解释。
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百万名校真题直接下载!>>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