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2012-06-15 15:01:29
各县(市)、区招生办,有关学校:
中考将于6月21、22日两天进行,我市今年共有79632人参加中考。全市共设23个考区,110个考点,2740个考场。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考务要求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中考实行属地管理,每个县(市)、区为一个考区,各考区中考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要针对本辖区的特点,切实做好中考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同公安、保密、纪检监察、卫生、电力、交通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另外,针对考试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把考试的各个环节工作做细做实,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二、切实加强试卷安全保密,确保考试安全
要切实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安全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试卷保密室、保管室的值班和巡视检查工作,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克服任何麻痹大意的思想,确保各项保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取回试卷后要立即存放在保密室内,办理好交接手续并及时向市考试院汇报。各考点要在当天早晨到本辖区招办取卷,具体要求由各县(市)、区制定。考点要设试卷保管室,试卷要放在有密码锁的铁皮柜内。有条件的考点可半天一接送试卷,试卷的运送、保管要做到防盗、防水、防鼠咬、防破损、防丢失、防交接错误。试卷在考点置留期间必须明确三人以上进行守卫,试卷的保密工作必须慎之又慎,确保万无一失,特别是对在乡镇设置的考点,要提前检查试卷保管室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坚决杜绝任何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认真执行《2012年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确保考试工作有条不紊,顺利实施
各县(市)、区及各学校要组织所有涉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实施细则》,熟悉考试的各个环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齐心协力做好工作。根据我市具体情况再强调以下几点:
1、每个考点设主考一名、副主考两名,均由教育局中层以上和中学副校长等人员担任。主考、副主考要来自不同的单位。
2、每个考场设一名主监考员、一名监考员,两人要来自不同学校。初三教师不得在本考区担任监考人员。各考场的监考人员要半天一轮换。市内各区考点的主监考员由外区抽调。
3、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及监考教师的选调工作,开好考区培训会和考点培训会,考务人员及主、监考员要熟练掌握考试实施程序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4、各学校要提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教育考生文明应考。
5、各考点的巡视员由各县(市)、区选派,派出的巡视员必须是任现职的副校长以上的领导或教育局机关干部。市考试院将向各县(市)、区派出一名巡视员,各县(市)、矿区之间要互派考点巡视员,巡视员中要有一名教育局副局长带队,派出巡视员的县要将派出人员名单一式两份(注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于取卷时分别报送市考试院及派入县,派出巡视员只送不接。
6、英语科听力测试建议各考点采用录音机放录音的形式进行,如有的考点采用统一播放的形式,要提前对播音设备及音响效果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听力测试的顺利进行。听力测试期间,各级巡视人员和主考、副主考以及相关人员均不得到考场内巡视,以免影响听力效果。听力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再入场。
7、经市教育局批准,因听力障碍免试听力的考生,(市区及各县示范性高中类考生要及时上报市考试院,各县其他考生报当地招办。)在英语考试时可以与其他考生同时进入考场,但试卷须在笔试前5分钟发放,不得提前发卷。如有因肢体残障,或因突发状况参加考试困难的,有关考点要给予必要的帮助,使考生能顺利完成考试。
8、文科综合考试为全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及装订成册的参考资料进入考场。答卷时可以查阅携带的教科书及参考资料,独立答题,不得互相讨论、相互抄袭和相互借阅教科书及参考资料。
9、各县(市)、区要加大防控“高科技”作弊的力度,要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得力。要安放手机屏蔽仪。除考试必用的用具(笔、垫板等)外,其它物品(如手机等电子用具)一律统一放在考场门口,不得带入考场,手机要关机。各科考试一律不准使用计算器等电子用具。
10、考场报告单共两份,一份装订在卷II(主观题)答题纸的包头纸内,另一份按考点、考场、科目装订好随答题卡一并交市考试院。有违纪记录的报告单要单独上交。
11、各考点对备用袋的使用要严格掌握。打开的备用袋在考试结束后密封,要将备用袋的启封情况做文字说明并经考点主考、巡视员签字。备用卷随试卷一起上交。登统工作结束以前,不得随意开启备用袋,如阅卷过程中确需使用,要在总分处打上“空白”标记。
12、要严格执行值班和报告制度,各县(市)、区要于6月20日拉卷时将保密室值班人员安排报市考试院。从接收试卷起,各招办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每天考试结束后上报《2012年河北省中考安全保密工作报告表》(传真),每天要有一名领导带班。各招办主任必须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考试期间市考试院值班电话为87053076。
13、考场内黑板上公布市、县(区、市)监督举报电话:市考试院87053076,各考区######。如发现试卷印刷有问题,可先直接上报市考试院。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试卷已由印刷厂按各县(市)、区的订卷数分好并于20日上午送达市考试院。各县(市)、区要派专人专车由招办主任带队(须有公安人员押车)于6月20日上午9点到市考试院取卷。
2、阅卷。6月22日下午考完后各县(市)、区要将由市考试院阅卷的主观题试卷送到市阅卷点(地点:市第九中学),客观题答题卡送市二职专。各县(市)、矿区于22日交卷后到市考试院领取评卷用试卷及评分标准,在阅卷及登统中要严格按《河北省中考评卷、登统工作规定》(2011年中考考务文件中已下发)中的要求去做,防止错判、漏判、错登、漏登的情况发生。阅卷、登统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及时与市考试院中考科联系。成绩录入结束后要对所有考生成绩进行合理化检查:一查有无错登(场次和座位号是否错或颠倒),二查有无漏登(场次和科次是否遗漏),三查缺考、违纪处理情况,四查成绩录入准确率。检查工作一定要认真负责,确保正确无误。各县(市)、矿区要于6月29日上午将自己负责阅卷登统的成绩送交市考试院登统点(市二职专)。
3、各县(市)、区要将本考区考务安排(含考场合并情况)及保密室值班电话于6月20日取卷时交中考科。
4、各县(市)、矿区之间互派的巡视员及领队6月20日上午12时前必须赶到派入县报到,市考试院派往各县(市)、区的巡视员于6月20日上午9点到市考试院随各县(市)、矿区运卷车到派入县(市)、矿区报到,所有巡视员必须参加考点的培训。各县(市)、区于6月20日取卷时要将派出的考点巡视员、主监考员名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派入区、县,一份交市考试院。
5、各派入或派出主监考员或巡视员的单位散会后要及时联系,核对确定所派出的人数。
6、各县(市)、矿区请于交志愿盘时,将非示范性高中类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试卷(每个考场第1、2号,鹿泉市上交全部考生试卷)同时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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